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业科研领域从事农业技术研究、新品种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和社会化服务;鼓励投资国家限制和禁止投资领域外的有色金属及新材料、非金属矿、机械制造、食品生物医药等产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鼓励投资建设西宁市东川、西川、北川、南川4个客运枢纽工程的建设,并从事客运、停车等服务;鼓励投资城郊河道治理及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回用及设施农业水利配套等;鼓励建设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产业项目。
市政公共事业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西宁市城镇供水、供气、商业配套、文化体育配套、园林绿化、社区服务等设施的建设;鼓励对国有房地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共同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举办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培训、实训基地设施;支持民间资本在新区、远郊等卫生资源相对匮乏的区域兴办护理院、老年康复、保健、临终关怀等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投资建设西宁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文化传媒、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等文化项目及相关旅游、体育项目。
商贸流通领域: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向农村延伸发展,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参与社区商业服务建设,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社区建设改造200—300家便利连锁店、近200个废旧资源回收站点,利用3—5年时间,建设200—300家早餐销售网点,利用3年时间改造建设30家以上标准化菜市场,提高城市居民蔬菜消费的安全性和便利性;鼓励积极参与水井巷商务区、商业巷步行街等大型商贸项目的建设和经营。
现代服务业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律师、会计、审计、设计、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中介服务业以及信息咨询、创意产业、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鼓励依法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金融消费等金融服务类公司。
股权投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和信托制等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种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入股拟上市公司、进行企业并购和投资创业企业等股权投资活动。
来源: 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