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府名称 |
政策内容 |
1 |
上海市 嘉定区 |
对成功挂牌的企业,其申请挂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实际操作过程中是按照挂牌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0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新落户于嘉定区的企业,额外补贴50万元。 |
2 |
上海市 浦东新区 |
对挂牌企业给予50万元补贴;对成功推荐企业挂牌的推荐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 |
3 |
上海市 闵行区 |
对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
4 |
上海市 张江核心园区 |
对挂牌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6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其中,改制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挂牌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挂牌后完成首次融资的,分别给予融资服务机构和股交中心融资额1%的奖励;挂牌期间,对挂牌企业所缴纳的监管费、信息披露费予以补贴,每年补贴10万元人民币。 |
5 |
上海市 徐汇区 |
对挂牌企业由市区两级按照1:1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如该类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经评审可按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差额补贴。 |
6 |
上海市 虹口区 |
对企业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所发生的产权变更等相关手续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企业专项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改制过程中缴纳的所得税,待企业改制完成后,按不超过区实得部分的50%给予企业专项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70万元。同时,对在地方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挂牌、交易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企业专项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7 |
江苏省 南通海门市 |
拟挂牌企业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制,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聘请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提交备案材料(以收到交易所受理函为准)后,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成功挂牌交易后,一次性奖励企业主要经营者及有功人员20万元;以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为目的,企业在改制或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过程中,企业资产过户所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契税等以及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为股本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地方留成部分在企业挂牌成功后由财政全额补助给企业;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的前一完整年度至挂牌当年完整年度,以挂牌交易的前一完整年度实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年环比增幅超过10%以上的地方留成部分,在企业挂牌成功后由财政逐年补助给企业(最长不超过2年);在海门市注册的股权投资企业,取得推荐机构会员资格的,每年奖励2万元用于其缴纳年费。 |
8 |
江苏省 吴江市 |
对挂牌企业奖励100万元,或对企业先前补缴的税款的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给予奖励。 |
9 |
江苏省 宿迁市 |
分阶段补贴总计60万。 |
10 |
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1)在挂牌的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待定向增资或扩股成功后再给予30万元奖励,实现第一笔融资并将融资额在开发区投资的,按实际到位资金(以办理工商登记为准)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2)挂牌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企业因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在其税款全部缴纳的当年,开发区财政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3)从挂牌当年起,以上年度所缴“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为基数,每年新增的“三税”(入库数)开发区本级留成部分三年内全额度给予奖励。 |
11 |
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1)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办理工商登记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挂牌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实现第一笔融资并将80%以上(含)融资额在开发区投资的,按实际到位资金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2)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针对因土地、房产评估增值而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参照其补缴税额本级留成部分50%的额度给予资金奖励,兑现时间为挂牌后;因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其税款全部缴纳的当年,开发区财政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3)从挂牌当年起,以上年度所缴“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为基数,每年新增的“三税”(入库数)开发区本级留成部分全额、逐年度给予奖励,最长3年。 |
12 |
吉林省 通化市 |
(1)拟挂牌企业,与推荐机构、中介机构签订改制重组协议后,市政府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2)企业改制或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因审计调账增加年度销售收入及利润需补缴增值税、营业税的,由受益财政按一定比例将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企业,所得税以改制前一年上缴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3年内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环比增长的部分由受益财政补助给企业。(3)企业改制挂牌过程中按规定量化到个人的资产和因评估增值及原企业积累的资本公积、股本中归属个人部分,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股份转让时,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
13 |
山东省 济宁市 |
对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 |
14 |
江苏省 新沂市 |
(1)改制产生的税收及因审计调账需补缴的税收,受益财政按地方留成全额奖励。(2)挂牌公司所募集资金用于新沂市境内项目建设的,市财政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并按所募集资金总额的1%奖励,最高50万元。 |
15 |
江苏省 南通市 |
(1)企业挂牌或者成功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南通,并在南通市纳税的,市级财政 奖励50万元。(2)企业在推进上市过程中,引进在市区注册并备案的创投公司资金,可在成功挂牌后,享受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16 |
福建省 长泰县 |
(1)企业成功挂牌后县政府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2)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因土地、房产评估增值而补缴的税收,在其税款全部缴纳后,按县级留成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在企业挂牌后2个月内兑现。(3)挂牌后的3年内,按企业年度新增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企业资金扶持。(4)企业因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其税款全部缴纳后,县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在企业挂牌2个月内兑现。 |
17 |
上海市 青浦区 |
(1)对成功挂牌的企业在改制及申请挂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经区领导小组认定的中介费用的50%给予扶持,累计不超过200万元补贴资助。(2)鼓励区外符合青浦区产业导向的企业将注册地迁至青浦区挂牌,对成功挂牌的企业,另给予50万元奖励。 |
18 |
江苏省 常州市 武进区 |
(1)企业为挂牌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组,涉及需 缴纳的各项行政性规费原则上按规定的下限收取;(2)企业为挂牌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资产变更、过户产生的营业税、契税等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给予企业补贴;对企业审计或评估中出现的净资产增值部分,依法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由区财政给予企业补贴;(3)企业成功挂牌后,自挂牌当年起三年内,以挂牌前一年实际入库的企业所得税为基数,其上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区财政给予企业补贴;(4)企业为挂牌将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为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留成部分,在企业成功挂牌后,由区财政给予纳税人补贴;(5)成功挂牌后,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19 |
江苏省 淮安市 |
(1)改制为股份公司时,对审计评估后净资产增值部分应缴纳的所得税,及因挂牌要求对以前年度应补缴的税收,由同级财政按照其缴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2改制为股份公司时,将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同级财政按照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3)改制为股份公司时,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所有权办理变更登记时,按规定缴纳的营业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在企业挂牌后,由同级财政给予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4)在股份制改制、股权登记、转让等过程中涉及到项目审批、房产过户、环境评价、税收证明、工商登记等方面的问题,各有关部门简化程序,主动协助解决。涉及到的特殊问题可采取一企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解决;(5)优先协助拟挂牌企业申报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学技术经费等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6)拟挂牌企业募集资金新建、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项目所需建设用地,优先保证土地指标、办理核准预审和报批;(7)成功挂牌后,一次性奖励80万元,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
20 |
安徽省 淮北市 |
(1)企业与券商、律所和会所等中介机构签订辅导和服务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并通过券商内核后,获得监管部门审查并备案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成功挂牌后,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出售股份、定向增发、发行债券等形式获取融资并全额投资于淮北的,按实际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上述奖励额度不超过企业当年纳税总额;(2)改制挂牌过程中,企业因土地、房产、车船、商标、专利等资产进行变更过户处理应缴纳的税收,因审计评估后净资产增值应缴纳的税收,因利用资产评估增值增资扩股、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应缴纳的税收,以及因挂牌要求规范税收政策而对以前年度应补缴的税收,在其应缴税款全部缴纳后,市、县(区)和市经济开发区本级财政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3)改制挂牌过程中,需要对土地、房产、车船、商标、专利等资产进行变更过户处理的,在市、县(区)和市经济开发区本级政府权限内收费项目,一律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用水权、用电权及其它无形资产无偿过户。涉及国有资产的,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4)企业在挂牌前所涉及到的法规政策明文规定的其它税费,参照企业上市优惠政策,享受同等待遇。 |
21 |
上海市 金山区 |
对列入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企业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或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交中心”)成功挂牌的区内企业,完成改制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中介费补贴,成功挂牌再给予100万元的补贴。如该类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经评审可按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差额补贴;鼓励区外企业将注册地迁至张江高新区金山园或区内其他区域开展挂牌工作,对成功挂牌的企业,再给予50万元奖励。 |
22 |
上海市 奉贤区 |
(1)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股交中心”挂牌交易,对成功挂牌的企业,其申请挂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鼓励区外企业将注册地迁至奉贤区的张江分园或期内其他区域开展“新三板”和“股交中心”挂牌交易,对迁入两年内成功挂牌的企业,再给予20万元奖励。 |
23 |
贵州省 |
按企业挂牌直接发生费用的4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
24 |
上海市 普陀区 |
对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2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贴,其中改制费用补贴最高50万元,挂牌费用补贴最高70万元;挂牌期间,对企业缴纳的监管费、信息披露费,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万元资金补贴。 |
25 |
上海市 宝山区 |
对成功挂牌的企业,按照实际中介服务费用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150万元;区外企业将注册地迁至宝山并成功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各街镇(园区)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企业上市或借助场外交易市场直接融资,每实现一家企业上市,奖励所属街镇(园区)20万元,每实现或引入一家企业在“新三板”或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奖励所属街镇(园区)2万元。 |
26 |
上海市 崇明县 |
对成功挂牌的企业,按照实际中介服务费用发生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200万元;县外企业将注册地迁至崇明并成功在上海股交中心挂牌的,再给予50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