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改委主任、引导基金理事长费云良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引导基金通过杠杆放大效应,不仅将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和政府投资方式进行创新探索,还将带动社会资本,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支撑。
10家创投企业赶场
政策扶持的“指挥棒”明确指向大批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关键是如何扶持。
引导基金看重的是二次放大作用,其“助推器”便是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在21日举行的签约仪式上,鲁信投资控股集团副总经理陈道江与山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山东洛克利鲁信创业投资公司等首批10家创投企业负责人签约,引导基金向10 家合作企业分别注资1000万-3000万元。
不难发现,鲁信扮演着重要角色。这家公司受理事会委托履行引导基金名义出资人权利,对外行使引导基金的相关权益和义务。
导报记者注意到,在今年7月,省政府常务会议正式研究通过由省发改委等4部门制定的《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引导基金总规模10亿元,2009年首期到位4亿元。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是: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与担保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等。“上述10家创投企业已经储备了150多家拟投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投资金额30多亿元,引导基金的二次放大作用明显。”费云良透露,这些企业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生物技术、现代医药、节能减排、海洋经济等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引导基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凸显。据悉,该基金对10家创投企业共出资1.8亿元,共带动资本投入10.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出资1.49亿元,国有企业出资3.78亿元,民营资本4.69亿元,境外投资机构500万美元。
参股,不控股
参股但不控股,引导基金注资创投企业遵循此基本准则。
导报记者查阅该基金首批注资的10家创投企业的股权结构时发现,省级引导基金参股比例最高者为发起设立的山东洛克利鲁信创业投资公司,其总股本800万美元,省级引导基金出资220万美元(合1500万元人民币),占比27.5%;而比例最低者为所增资的山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总股本1.1亿元,基金出资1000万元,占比9.09%。仅处参股地位,这在《方案》中已得到明确。据悉,引导基金对单个创业投资企业的参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该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总额的35%,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省级与市级引导基金二者同时以参股方式扶持同一家创业投资企业的,政府引导基金的合计参股比例不得超过50%。在利润分配上,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应优先保证引导基金的收益水平,引导基金的具体收益率参照不低于同期国债利率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引导基金参股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7年。
基金前期主要以股权投资方式阶段性扶持创业投资企业设立与发展,在引导基金运作相对成熟后,进一步开展跟进投资等其他运作方式。母子基金模式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母基金的形式投资运作。”费云良说,这对于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投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意义重大。
而子基金,实际是省级创投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导报记者注意到,《方案》 中对此类创投企业的投资方向亦有明确规定,其主要投资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未上市中小企业,优先扶持种子期、起步期等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
据了解,山东省旨在通过引导基金设立,拉动省内外社会资本设立和发展一批创业投资企业,增强其资本实力,有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创新政府投资方式,把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转变为通过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按市场机制选评项目、投资项目和管理项目。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山东还是个新生事物,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费云良坦言。
山东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市和开发区要根据本地的财力状况和创业投资发展情况,成立本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新管理模式,与省级引导基金搞好协调配合。尤其是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集聚度高、创投资本比较集中等优势,鼓励设立创投引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