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写了《企业美国上市的三种选择》之后,有读者在后台提问说,现在中美关系都这样了,还能去美国上市吗?
我知道,其实他想问的问题是中美会不会完全脱钩?
对于很多打算去美国上市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大的方向性的选择问题;对于奔走于中美两国之间,为企业上市提供服务的持牌中介机构来说,这关系到业务还能不能做;对于更多的投资美股的读者来说,这更是一个性命攸关的大事,毕竟真金白银投在里面了。
今天专门来聊聊这个话题。
首先说说中美关系。
中美关系过去有过蜜月期,从贸易战开始,这些年来处于软冲突期,或者说充分竞争期。
如果要想彻底搞清楚中美竞争的本质,建议看看这篇文章,《中美竞争,到底在争什么?》。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这种竞争将来会走向何方?
相对于俄罗斯的简单粗暴来说,中国的外交策略是更为复杂的,也不容易看的清楚,其中的很多主张又似乎有很多矛盾之处,比如我们一方面主张中美不能脱钩,另一方面又对美国的不当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这些现象取决于中国的斗争策略,即中国对美国的策略是既斗争又团结,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则团结亡,你要打咱们就打,你要谈咱们就谈。
这是几千年来中国斗争哲学经验的高度凝练与运用。
更形象一些来说,中国的策略是一种接触式斗争的策略,从政治、经济、军事、科技、金融、外交、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
在中美关系中,中国目前的策略是见招拆招,主动出手的一直是美国,中国的回击一般也都是基于对等原则。
换句话说,美国下的是先手棋。也因此,将来中美关系要走向何方,最终将取决于美国未来如何出手。
搞清楚中美关系的本质之后,再来谈谈中概股,也就是中国公司去美国上市。
2020年12月18日,美国出台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
这个法案的核心是赋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又称PCAOB,对服务于美国上市公司流程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的审查权。如果连续三年处于未审查状态的话,SEC即可判定该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
换句话说,打算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必须把内裤脱光了给PCAOB看,连续三年不给看的话,就要摘牌停止在美国继续交易。
继《外国公司问责法》后,美国众议院于2022年2月通过《2022年美国竞争法案》,以提升美国相较中国的经济竞争力。
2022年4月和5月期间,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又称SEC,把上百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暂时或者正式列入《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预摘牌名单。
这个动作是个杀手锏,瞬间在美中概股股价暴跌,熟悉美国资本市场的读者应该对这段历史还记忆犹新。
随后,2022年8月,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人寿、中国铝业和上海石化等5家中国企业相继发布公告,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股份从纽约交易所退市。
有人可能会说,美国人想看就给他看吧,看在钱的份上,就认了吧。
但问题却不是这么简单,这是因为很多在美上市公司掌握了中国经济社会运行的大数据,这些大数据对中国国家利益是有着重要影响力的,是断然不能提供到美国人手里的。
此后中美双方监管机构经过了长时间的博弈,最终于2022年8月26日签署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
美国人做出了妥协,即美国人需要通过中国监管部门来获得审计底稿,且需要在中方参与和协助下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
此后又经过几个月的监管运行实践,当地时间12月15日,美国PCAOB发布报告,确认2022年度可以对中国内地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检查和调查,撤销2021年对相关事务所作出的认定。
以该报告为标志,这段中美监管争议暂时告一段落。
把上面两个问题搞清楚了,现在我们回到今天的主题,即中国企业还能不能去美国上市?
应当说,美国资本市场目前仍然是全球范围内资金量最大也是最活跃的资本市场,对于有志于走向资本市场的企业而言,美国资本市场仍然是一个最好的选项。
但具体而言,要充分考虑到未来中美竞争的种种可能,保有底线思维,要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大中型国有企业。
大中型国有企业,比如前面谈到的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人寿、中国铝业和上海石化,乃至于中国的国有银行等,美国资本市场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已经上市的建议尽快退市,还没来的就不要来了。
实在需要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的,建议去香港联交所上市。
第二,大中型平台企业。
大中型平台企业因为手持海量数据,而这些数据对于中国而言,是具有相当战略意义的。
所以已经上市的,可以暂时先留在美国资本市场,将来根据美国监管政策的变化,且战且退。
还没在美国上市的,就不要再来了。
第三,掌握美国尚不掌握的先进技术的企业。
在未来的中美竞争或者说对抗中,相互的技术封锁将会是必然选项。
当前是美国在封锁中国,比如芯片等领域。
但是美国并不是在所有领域都占有领先地位,在很多领域内,中国具有比较优势,比如动力电池的制造领域。
前两天有个新闻,宁德时代技术输出给福特,在美国生产磷酸铁锂电池。我们在椿树星球里讨论过这个话题。
这两天有传闻出来,据说国家要对这个交易进行审查。
从技术封锁的角度来看,我们欢迎这种审查,来而不往非礼也,美国能封锁中国,中国为什么就不能封锁美国呢?
未来掌握美国尚不掌握的先进技术的企业,建议就不要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了。
即便上市了,也会因为美国或者中国的监管政策的原因,最终可能会有强制退市的情况发生。
这类企业,可以优先在国内创业板上市,都是注册制了,也取消净利润要求了,上市问题不大。
如果因为做了海外架构而不方便在国内上市的话,那就退而求其次,在香港联交所上吧。
第四,其他一般企业。
其实这类企业是数量最多的。
应当鼓励这类企业,如果想在美国上市,就在美国上市。
这类企业的特点是对国家而言,不具备战略价值,对上市融资发展经济而言,又有一定贡献,所以能在美国上市,就尽量在美国上市。
主观上,圈了美国的钱,GDP、税收、就业都留在国内,何乐而不为呢?
客观上,这也是与美国保持战略接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