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终于迈步。
1月11日,上海市金融办正式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
业内人士指出,这是我国资本项目开放一小步但十分重要的尝试,标志着参与试点的境外股权投资基金PE有了一条投资境内企业的“直达通道”。此次新规定出台,有两大亮点:一是外资PE可以先结汇进行投资,为其在中国直接投资打开通道;二是5%额度的界定,有利于扩大外资PE投资范围。
外资PE试水
各方一直探索外资PE在中国设立人民币基金。
此次试点前,外资成立人民币基金主要采取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的形式。
不过,合资/合作基金运作方面存在诸多不便。
对于眼下出台的《实施办法》,业内人士给予极高评价。
业内人士认为,该《实施办法》的出台,一方面,希望把优质机构引入国内来,希望把好的机构投资人的经验引入国内;另一方面,能够优化国内资产配置,把大量资金投入有效的企业中,有利于资金配置。
戈壁合伙人(Gobi partners)副总裁许毅告诉本报记者,人民币合资基金发展很快,以前一直缺乏相应的管理部门,新规定把合资基金纳入正轨管理,相当于政府对此的一个认证,有利于行业发展。
目前,国内有很多机构在做人民币基金募集工作,投中集团研究总监李玮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政策出台后,对于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界定,有利于外资机构募集资金在合法化前提下运行。
上海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希望能够吸引优质境外长期资本、带动国内社会资本,促进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同时通过引导聚焦新兴战略产业,有利于促进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
据媒体报道,目前拟定的QFLP政策将在北京、上海试点实行,由接受申请的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将额度批给各外资投资机构直接结汇。按照原有流程,所投资的项目被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审批后,才可根据项目额度申请换汇。目前上海、北京均获得了30亿美元的QFLP换汇总额度。
两大关键突破
这个新规定有两个重点突破:一是QFLP投资PE打开自由结汇绿色通道;二是普通合伙人参与度不超过5%限度,不会改变股权投资企业性质的规定,突破外商投资目录限制,有利于外资PE投入更广阔的领域。许毅告诉本报记者,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基金,相对来说,都是合资基金,投资者是希望签完合同就能打入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之前的规定是,美元投资不能直接结售汇,影响了投资进程。这项措施加速了投资进程,提高了投资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另外一个亮点是GP(普通合伙人)投资额5%的界定。”许毅说,以前的规定是,一只人民币基金,如果境外人士或者机构有1%的股权,该基金就会被界定为外资基金,投资领域会受到限制。现在这个额度扩大至5%,该界定大大拓宽投资范围。李玮栋指出,像凯雷和红杉等外资基金,如果去募集人民币基金,在此额度之内,可以享受人民币基金待遇,投资领域不再受到规定目录限制。
业内建议拓宽范围
此次沪版QFLP似乎也有极大的“宽容度”,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中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者应主要由境外主权基金、养老基金、捐赠基金、慈善基金、投资基金的基金(FOF)、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以及联席会议认可的其他境外机构投资者组成。
许毅指出,《实施办法》对境外QFLP投资方的要求比较高,另一方面,相对来说,需要提交材料也比较多。比如财务报表等。
他认为,从LP(有限合伙人)来源看,除了这些部门,国外有许多有钱的家族企业进行投资,而他们则不愿意披露财务报表,或者是非上市企业,并不一定能够提供财务报表。许毅建议,LP的范围可以拓宽一些,给予投资者一个宽松的环境。
对于《实施办法》的出台,业内人士有所担心,鼓励外资投资PE,是不是热钱也会随之而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