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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项目新规定:37核查项目逐一“签字画押”
[2010-12-21]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某券商投行人士获悉,证监会于12月10日发布《关于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要求,今后,对于每一个IPO项目,保荐代表人都需要逐一针对发行人的37个核查项目“签字画押”。上述人士表示,证监会作出如此严格要求,就是希望杜绝目前投行圈所存在的不进行现场调查,只凭发行人提供材料做项目的不正之风。

  37项核查事项督促保荐人 

  据了解,证监会此次《关于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审核指引”),于12月10日发布,要求各保荐机构于12月26日前作出反馈。按照该审核指引,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在IPO项目完成后,由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填写一份《关于保荐代表人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下称“问核表”),并提醒其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律后果。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填写《问核表》后,应当面誊写该表所附承诺事项,并签字确认。

  记者从《问核表》上发现,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需重点核查事项多达37项。其中,包括“发行人行业排名和行业数据是否符合权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要求”、“是否走访重要客户、主要新增客户、销售金额变化较大客户等,并核查发行人对客户销售金额、销售量的真实性”、“是否核查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等等。

  今后该项目在核查中出了问题,相关保荐代表人将因此承担责任。

  严格要求实地走访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37个核查项目中,就有21个项目要求保荐代表人要实地走访,或者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

  上海某券商保荐代表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前保荐人不到现场的情况不多,但由于近年来新股发行项目众多,很多券商投行由于人手有限,因此不少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都无法做到实地走访,而仅仅是坐在办公室做项目。实地的工作,则由其他工作人员完成。

  该人士表示,虽然不到现场的做法并非所有保荐代表人都是这样,但这种现象的确大量出现,否则证监会不会出台这样的措施。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曾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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